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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教育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(试行稿)

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 发布日期:2017-03-15 点击数:

    为了贯彻落实学院关于“政务公开、院务公开”的指示精神,进一步加强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实现学院决策民主、科学化,依法建立民主管理机制、权利约束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对直接涉及到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,实行民主决策和办事公开制度,保证基础教育学院各项工作健康、稳定、协调发展,特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
一、  院务公开的宗旨

实行院务公开,旨在加强党风和院风建设,增强全院凝聚力;提高院领导依法治院、依法治教、依法行政的自觉性;树立院领导廉洁、公正高效地为全院师生服务的良好形象;营造依法决策、依法管理和依法育人的良好氛围。

二、院务公开的范围

1.适用人员:本院领导和教职工;

2.公开事项:本院的政务、党务、教务、招生就业、公开招标事项及学生工作中的评优评奖;

3.公开对象:基础教育学院教职工及学生。

三、院务公开的内容

凡属本院工作范围内直接涉及到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,均须公开。

1.向本院教职工公开的事项

1)发展规划、改革方案、管理制度、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、会议决议及其实施情况。

2)各项经费使用、管理情况;商店招标情况。

3)岗位聘任、考核、奖惩、职称评定、在职或脱产学习、培训、进修、攻读学位、请假制度等有关政策、规定、资格条件、批准程序、费用担负及实施情况和结果。

4)院领导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。

5)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。

2.向本院学生公开的事项

1)奖学金评定、助学贷款发放、三好学生评定、优秀学生干部评定、优秀团员团干评定、优秀毕业生推荐、学生会团总支干部换届、班级量化考核结果、学生违纪等。

2)入党积极分子确定、党员发展。

3)向学生收费的项目、标准、依据、程序、时间和代收办的项目。

四、公开的方式

1.文件发布。

2.在本院网站或QQ、微信公众号发布。

3.宣传橱窗发布。

五、院务公开领导组织机构

基础教育学院根据学院的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院务公开领导小组、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。领导组织机构名单如下:

1、院务公开领导小组:

组长:周文洁

成员:陈     刘松文   陈志钢   

2、院务公开工作小组:

组长:陈 

成员:各科室负责人

3、院务公开监督小组:

组长:刘松文

成员:霍晓程  王海澜            

六、强化监督、抓好落实

为确保院务公开的顺利实施,院领导班子要将推行公开办事制度纳入本届的各项工作中。

1. 不断完善院务公开制度,并将其纳入制度化、规范化、法制化的轨道。

2.大力宣传院务公开制度,积极动员全体职工认真参与,营造民主团结的氛围。

3.不走形式,注重实效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基础教育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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