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春雷行动”实施方案
一、指导思想
全面贯彻学院党委、院行政办学思想,认真落实我校“十件实事”文件精神,把维护校园稳定作为学保科首要责任事件,彻底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,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确保安宁,打造“和谐文明校园”。
二、行动内容
1、 整治、优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
2、 纠正学生不良行为,改变学生不良嗜好
3、 杜绝偷窃、赌博、吸毒等丑恶现象
4、 打击敲诈、勒索等不法行为
5、 清查拉帮、结派等不良势力
三、领导机构
顾 问:黎修良 高 兴
执行顾问:刘任庆
总 指 挥:戴树忠(法制副校长)、 彭青松
副总指挥:谭建新(学林派出所副所长)、刘兴旺
指 挥:周玉芳、邓洪奎、罗 儒、唐青山
协 助:谭文轩、陈佳思 、胡 涛 、刘华柏 、袁 臻及各班班主任及和辅导员老师
四、具体办法
宣传发动阶段:
时 间:第3周
内 容:印发“方案” 悬挂横幅 制作板报 广播动员
要 求:(1)、各班级应高度重视,采取板报或横幅的形式大力宣传本次行动;
(2)、各班级应积极配合,采取倡议书、读报课、班会课形式广泛动员。
自查举报阶段:
时 间:第4周
内 容:自查自检 、举报揭发
要 求:(1)各班同学必须认真开展自查工作,并于第4周星期五之前,将个人自查报告交班主任。自查报告须含以下内容:是否有打架斗殴等暴力倾向;是否携带、私藏管制刀具;是否参与过敲诈勒索、偷窃赌博、涉黄涉毒、拉帮结派等违法乱纪活动;是否经历过被敲诈、抢劫等不法行为侵害的场面;是否有早恋、通宵上网、公然吸烟、攀爬围墙、强闯校门、破坏公物等违纪现象等。
(2)各班级以班级为单位,于第5周星期一之前,向学保科递交班级自查报告,报告内容包括:班级重点帮教对象;请学保科和派出所解决的案件等。
(3)全体同学务必增强安全意识,提高思想觉悟,大胆的、巧妙的与不法行为作斗争。积极举报,将举报信投入教学楼二楼信箱或在网上写信至273511248@QQ.COM以便尽早的、彻底的将校园及周边违法乱纪之徒清除干净。
打击处理阶段:
时 间:第5、6周
内 容:侦查有关举报或遗留案件;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。
要 求:(1)学保科根据班级自查材料,对那些态度好、案情轻的同学作出相应处理,并将处理结果在总结会上宣布。
(2)情节严重者以及涉外案件统一报学林派出所侦查处理。
总结表彰阶段:
时 间:第7周
内 容:总结活动情况;表彰优秀班级和个人;宣布处理结果。
要 求:(1)召开全校“春雷行动”表彰总结大会;
(2)拟专题汇报材料报学院上级机关。
学保科
2012年2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