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、各班: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实现立德树人育人根本目标,坚持以人为本,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养成良好的道德情操,激励广大学生努力成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,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。现根据上级有关精神,学校开展评选2020年上学期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积极分子、进步奖的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(一)三好学生
1、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热爱祖国、热爱集体;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。
2、学习目的性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努力,有创新精神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综合素质较高,各科学习成绩优秀(85分以上)。
3、有坚持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,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和文娱活动。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。体育课成绩优秀(85分以上)。
(二)优秀学生干部
1、符合三好学生条件
2、工作认真负责、踏实肯干,有较强的组织、协调能力,善于与他人合作,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。
3、积极配合老师,为班级或学校管理出谋划策,工作创新。团结同学,有较好的人际关系,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。
(三)各项积极分子评选
1、评选学习积极分子1名:
(1)各科平均学习成绩80分以上;
(2)体育成绩80分以上;
(3)德育分不低于90分。
2、精神文明积极分子、体育积极分子、文娱积极分子、劳动积极分子、优秀寝室长、进步奖。
(1)待人真诚,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,尊敬师长,孝敬父母。
(2)讲究卫生,积极参加值日和公益劳动,生活节俭,不摆阔气。
(3)学习努力,按时完成学业。
(4)对于本学期表现、学习成绩进步大的学生。
(5)德育分不低于70分。
二、评选对象:在校学生(中专一年级不参评)。
三、评选比例
1、三好学生比例各班15%。
2、优秀干部各班推荐1名,校团委学生会、系部学生分会学生干部由校团委学生会推荐,比例不超过15%。
3、各类积极分子每班1名。
四、评选要求
1、评选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积极分子、进步奖既是一项常规工作,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。各班要高度重视,严格把关,坚持以人为本、实事求是的原则,认真把握评选标准,切实做好推选工作。凡是推选经学校审核通过的名单在校内张榜公布,接受师生的监督。
2、评选工作要在学生自评、班级考评的基础上,由学生推选或班主任、任课老师提出人选意见。由各班班主任推荐后交系办审核后上报学生处。
3、上报时间:申请表于12月3之前交到各系办,再由系办12月4日审核完统计好交到学生处,还需发一份电子稿到学生处文件管理器下面。
五、表彰
1、颁发奖品和证书。
2、本学期举行表彰大会。
株洲市职工大学(工业学校)
2020年11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