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想导师实施方案
为更好地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的精神,加大学生群体中两极学生培养力度,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,经研究决定在我校一年级学生中实施思想导师制,具体方案如下;
一 、思想导师组成
未担任班主任且师德高尚、德育工作经验丰富者。
二、工作职责
1、关心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的全面发展,做学生的良师益友,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,教育和引导学生学会做人、学会学习、学会生活。
2、帮助学生尽快地适应中专学习生活,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专业思想。
3、关心并了解学生的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,进行针对性教育与引导,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。
4、督促学生进步,帮助学生改正缺点。
5、关心和爱护学生,帮助学生解决具体困难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。
6、必要时充当临时家长角色,给予被导学生亲情式关怀。
三、具体工作要求;
1、每位导师负责指导一至两名学生。
2、每周至少和每名学生有一次全面交流。
3、每月至少和所指导学生的班主任有一次交流。
4、每月至少与被指导的学生家长沟通一次。
四、工作考核评价:(总分100分)
指标体系 |
分值 |
评价细则 |
负责部门 |
学生评价情况 |
20分 |
每学期测评两次。学生按四个等级评价:
A等(得100%分);B等(得80%分);C等(得65%分); D等(得40%分);按学生平均评价成绩记分。 |
学保科 |
学生表现情况 |
40分 |
每个学生计为四个等级;
A等:学生进步大,获得学校奖学金或被评为学校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干部”,或技能获得市级以上奖励(得100%分);
B等:学生有较大进步,得到班主任认可或所受处罚撤销(80%分);
C等:学生有少许进步,无受处分情况(得60%分)
D等:学生无进步甚至退步,受到学校处分(得40%分)
按学生平均成绩记分。 |
学保科 |
学生稳定情况 |
40分 |
流失一个学生扣50%分。 |
学保科 |
五、工作报酬与奖励;
1、凡学期评价得分超过60分(含60分)者,发放适当津贴。凡学期评价得分不到60分者,无津贴。
2、凡学期评价得分超过90分者,授予“优秀思想导师”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现金奖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