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想导师实施方案
思想导师实施方案
作者:学保科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3666    更新时间:2011/10/17

思想导师实施方案

   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的精神,加大学生群体中两极学生培养力度,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,经研究决定在我校一年级学生中实施思想导师制,具体方案如下;

、思想导师组成

未担任班主任且师德高尚、德育工作经验丰富者。

二、工作职责

1、关心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的全面发展,做学生的良师益友,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,教育和引导学生学会做人、学会学习、学会生活。

   2、帮助学生尽快地适应中专学习生活,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专业思想。

3、关心并了解学生的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,进行针对性教育与引导,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。

4、督促学生进步,帮助学生改正缺点。

5、关心和爱护学生,帮助学生解决具体困难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。

6、必要时充当临时家长角色,给予被导学生亲情式关怀。

三、具体工作要求;

1、每位导师负责指导一至两名学生。

2、每周至少和每名学生有一次全面交流。

3、每月至少和所指导学生的班主任有一次交流。

4、每月至少与被指导的学生家长沟通一次。

四、工作考核评价:(总分100分)

指标体系

分值

评价细则

负责部门

学生评价情况

20

每学期测评两次。学生按四个等级评价:

A等(得100%分);B等(得80%分);C等(得65%分); D等(得40%分);按学生平均评价成绩记分。

学保科

学生表现情况

40

每个学生计为四个等级;

A等:学生进步大,获得学校奖学金或被评为学校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干部”,或技能获得市级以上奖励(得100%分);

B等:学生有较大进步,得到班主任认可或所受处罚撤销(80%分);

C等:学生有少许进步,无受处分情况(得60%分)

D等:学生无进步甚至退步,受到学校处分(得40%分)

按学生平均成绩记分。

学保科

学生稳定情况

40

流失一个学生扣50%分。

学保科

五、工作报酬与奖励;

1、凡学期评价得分超过60分(含60分)者,发放适当津贴。凡学期评价得分不到60分者,无津贴。

2、凡学期评价得分超过90分者,授予“优秀思想导师”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现金奖励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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